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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2005-12-02  访问次数:   作者:  

▲当前,我国已进入大范围生态退化和复合型环境污染的新阶段;未来,我国生态和环境将面临着新一轮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社会经济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经济发展模式粗放、经济发展效益不高,资源利用率低、污染排放量大,导致我国生态与环境形势日益严峻,已进入大范围生态退化和复合型环境污染的新阶段,生态与环境问题表现出显著的系统性、区域性、复合性和长期性特征;另一方面,随着人口增长和人均消费水平的提高、经济持续增长并进入重化工业阶段、城镇化和未来农村快速发展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生态和环境将面临着新一轮发展带来的巨大压力。

    在这一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战略目标。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对于社会经济系统与生态环境系统之间关系的高度概括性描述,是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发展指针。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转变现有高消耗、低产出、高污染的粗放型发展方式的必要要求,是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关键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和实践形式,是我国当前阶段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政策目标。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型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与资源节约型社会相比,环境友好型社会更为关注生产和消费活动对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强调人类必须将其生产和生活强度规范在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强调综合运用技术、经济、管理等多种措施降低经济社会的环境影响。推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有四个“抓手”: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这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二是要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技术和环境友好型产品。三是转变观念,推行绿色GDP和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四是进行技术革新与技术进步,为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撑。(陈吉宁 清华大学教授)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