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
二、本届理事会理事人数为130人,参加选举的人数须超过理事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才合乎法定选举人数。凡获得参加选举人数半数以上选票者可正式当选。
三、根据改选方案,本次选举应选出常务理事45名;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7名、秘书长1名。
四、本次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等额选举。
五、选出的常务理事等于或少于常务理事候选人总数的为有效票,超过时为无效票。
六、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经大会表决通过。其职责是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八、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审议,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由主席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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