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已近半年,半年来,在总局和学会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明确细化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完成了山东聊城人民法院委托的某县电厂排放二氧化硫损害林木的鉴定案例;承担了总局委托的“环境污染事故健康损害的预防、预警和应急体系框架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人体健康影响》标准编制 和 “2006年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在中国环境报、科技日报和人民法院报及有关网站进行了系列宣传等。
新年伊始,“中心”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力争更上一层楼。在能力建设方面,补充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程序和办法,做好环境健康专家委员会和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成为法院对外环境司法委托的鉴定机构;在科学研究和标准制定方面,努力完成总局委托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健康损害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人体健康影响”、“废家电处理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等3项标准的编制工作,与此同时,为夯实中心工作基础,组织专家开展“环境污染损害研究现状文献调研”和“环境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评估”等2项研究;在环境污染损害案例鉴定工作方面,积极积累案例,开展典型环境污染损害案例研究,目前“中心”正在受理4例地方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对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鉴定的委托;在国际交流方面,组织“环境污染损害与健康出国考察团”(总局已批准),并积极寻求国内外合作,开拓资金渠道。 此外,“中心”也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方法与技术研究”、中国科协决策咨询项目库课题和“环境污染与人类健康”学术沙龙,以及总局环境与健康宣传活动等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