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保局、教育局:
当前,我省农村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为提高广大农村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自觉投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之中,省教育厅和省环保局决定在全省农村中小学校开展“爱我家乡—绿色辽宁”环保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爱我家乡—绿色辽宁
二、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省环保局
三、承办单位:辽宁省环境科学学会
四、参赛对象:全省农村初中、小学生
五、征文内容及要求:
1.征文要求内容充实,文字精炼、流畅,主题鲜明,切合生活实际,并具现实意义,严禁抄袭。
2.征文内容要紧扣主题。主要包括校内外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包括环保小发明、小建议和环保调查报告等),以及对家乡环境的赞美、建议等。
3.征文体裁不限,题目自拟,征文范围分初中、小学两个组,字数分别不少于800、600字。
4.征文必须字迹端正,用方格稿纸誊写(尽可能用电脑A4纸打印),并在文末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学校、年级、班级。
六、活动组织: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环保局和学校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在广泛开展青少年环保宣传教育和环保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层层开展征文的评选推荐选送工作,最后经市教育局、环保局组织评选后,统一上报省环保局参加终评。每市分初中、小学两个组报送征文,各组不得超过10篇。
七、各市送稿截止日期:2007年11月1日
八、奖励办法:
1.征文评选分初中组和小学组进行,各设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同时设优秀组织奖。
2.对获奖作者、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九、其他事项:
获奖作品版权属主办方所有,凡参加者视为同意本活动规则,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为主办单位。
十、送稿地点:辽宁省环保局324房间(省环境科学学会)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34号,邮编110033
联系人:张国徽,电话:024—86625323
二○○七年八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