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起,中央财政在环保、卫生、农业、气象、水利、地震、海洋等10个公益性行业部门开展了专项经费试点工作,国家每年从中央财政中拿出一定专项经费,用于支持有利于提升国家公益性行业持续发展能力的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科研工作。环境科研工作新的资金渠道——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07年度落实总经费达1.6334亿元。
为规范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项目顺利实施,2008年9月2日-4日,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主办,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承办的“2008年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培训班”在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在总结2007年度环保公益专项工作的基础上,部署了2008年度环保公益专项工作;宣传贯彻相关环保公益专项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管理要求,交流公益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来自各地环保局、科研院所、监测站及项目承担单位的学员纷纷表示在此次培训中收获甚大,期待下一次的深入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