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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与监管技术--(水处理、火电、固危废、化工)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8 18:30: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中央深改组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先后印发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三份重要文件,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实施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证管理作出了总体部署和系统安排;对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等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文件规定,环保部将按行业分步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要求2017年底完成大气、水十条规定的重点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重点包括石化、化工、钢铁、有色、水泥、印染、制革、焦化、农副食品加工、农药、电镀、平板玻璃等;到2020年年底前,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施“一企一证”。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更好帮助各级环保有关部门、排污企业、咨询与监测等机构全面梳理和掌握国家对排污许可证最新修订的政策新规、技术规范、申报流程与系统填报,污染物监测、排污核算、合规及其全过程管理技术和案例等专业技能;加强排污许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198月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与监管技术--(水处理、火电、固危废、化工)”高级研修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

一、培训内容

(一)、“排污许可制度”政策解析: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重要法律法规的要点解析

2)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要点解析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要点解析

(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解析:

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要点解析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水处理工序》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火电行业》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化工业》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6)《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磷肥、 钾肥、复混钾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农药制造工业》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炼焦化学工业》申请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性判断、许可限值和实际排放量核算、可行技术判断及行业管理要求等要点解析

10)《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要点解析

11) 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包括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思路介绍、固定源(水、大气)编码规则介绍、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信息公开、申请、审批功能及流程介绍等要点解析

(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

1) 排污许可证实施检查与监测的重点解析

2) 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行动计划实施与监管要求解读

3) 排污许可证环境监管执法目标与要求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技术指南》要点解析

二、培训对象:

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污染源企业、环境咨询、环评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师资

拟邀请国家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各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省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982-5日(2日全天报道)

地点:山东省 济南市

截止报名日期:730

承办单位:陕西绿之途生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汇款,培训费发票由主办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培训班收费3500/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专业技术人员》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也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主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朱武科老师 手机:18910262511  邮箱:252887200@qq.com

4.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孙自利 010-62210689

附件下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与监管技术--(水处理、火电、固危废、化工)高级研修班报名回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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