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的规定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 (环办[2010]116号)相关要求,同时按照关于国发〔2016〕74号《“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指出“让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保持在90%以上”的要求,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结合《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国(省)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能力培训,做好相关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知识更新。
一、课程安排:培训分废气类和废水类。
国(省)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能力培训(废气类)
(一)有效性审核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要求
(二)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要求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行质量控制与现场核查要求
(四)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与方法
(五)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评价
(六)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典型设备实际操作
国(省)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能力培训(废水类)
(一)有效性审核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要求
(二)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要求
(三)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行质量控制与现场核查要求
(四)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与方法
(五)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结果评价
(六)水污染源自动监测典型设备实际操作
二、参会对象:
国(省)控企业安环人员,第三方环境检测、监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环保相关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有意向从事该行业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