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7年 第2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科学评估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指导和规范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工作,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了《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技术指南(试行)》,现予公布,供参照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测评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7年6月1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7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