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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期“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技术改革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8-28 10:21:2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6〕74号《“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中要求“让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保持在90%以上”,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环保部印发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环保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要求。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结合环发[2013]81号《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决定继续开展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技术改革培训,让相关企业深入学习废水自动监测设备、废气自动监测设备、数据传输等专业知识,提升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营管理水平,提高排污企业环保人员整体素质,做好相关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人员的技术改革知识更新培训,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技术改革培训(废水监测)

1、我国污染源监测现状及政策要求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解析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解析

3、新修订的水污染源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4、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要求

5、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行质量控制与现场核查要求

6、水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与方法

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技术改革培训(废气监测)

1、我国污染源监测现状及政策要求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解析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总则》解析

3、新修订的固定污染源废气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4、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要求

5、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及运行质量控制与现场核查要求

6、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内容与方法

二、参会对象:

污染源企业安环人员,第三方环境检测、监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环保相关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有意向从事该行业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废水监测:2017年10月27日至30日(27日全天报到) 四川*成都

废水监测:2017年12月01日至04日(01日全天报到) 广东*广州

废气监测:2017年12月22日至25日(22日全天报到) 湖南*长沙

四、证书颁发:

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学员,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水监测)”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气监测)”),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 开设查询服务。该证书可作为相关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

五、参会费用:

每培训班收费标准为3000元/人(含资料费), 由北京世纪新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请于开班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承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参会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手机:18910262511

报名电话:010-52886649   邮箱:252887200@qq.com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继续教育部:010-82211021

 联系人:刘永杰

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技术改革培训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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