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的到来!
今天是2018年10月19日15:32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其他通知
关于举办第一期“无废城市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07 11:27: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废弃物的处理、处置以及综合利用。“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 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危险废物作为其中的重点和难点,其管理、技术、环保等问题是设施运营的关键点。进一步提升固、废危废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运行管理能力,夯实危险废物集处置设施长效安全稳定运行基础,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培育一批废弃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的骨干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运行模式,为推动建设“无废城市”奠定良好基础。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定于2019年9月17日举办“无废城市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现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技术支持: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沈阳)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天津)中心
承办单位:陕西绿之途生态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9月17日-20日(17日全天报道)
    地点:天津市
    截止报名日期:9月12日(报名后需在3个工作日汇款,培训费发票由主办单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培训对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技术人员;固废危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处理处置单位;相关产业科研院所、教学、咨询等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企业的运行和管理人员,工程设计及咨询服务的技术和科技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
    1.国家法律、国际公约、政策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解读;
    2.相关环境标准、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等宣贯解读;
    3.两高司法解释关于危险废物监管和责任追究相关内容解读和案例分析;
    4.危险废物焚烧处置的有关财税政策以及相关文件。
(二)、无废城市
    1.《无废城市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发展趋势及相关产业投资机会与商业模式;
    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3.工业固体废弃物管理、统计范围、口径和方法等安全管控处理处置技术方法及相关案例;
    4.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管理、统计方法等理处置处理技术及案例;
    5.厨余垃圾管理及处置处理技术及案例;
    6.建筑垃圾处置与处理源头减量、资源化技术方法。
(三)、危险废物
    1.危险废物管理的现行法规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2.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应用及发展趋势;
    3.危险废物分类、鉴别体系及特性和特性鉴别;
    4.危险废物处置技术的选择和应用模式;
    5.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6.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第三方社会服务“危险废物环境管家”与制度创新;
    7.企业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台账、管理计划备案流程及标准;
    8.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要求;
    9.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与风险控制;
    10.危险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方法;
    1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危险废物处理方法相关案例分析。
(四)、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运行管理
    1.危险废物焚烧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度设计;
    2.危险废物废物收集、包装、运输和贮存;
    3.危险废物焚烧前处理及配伍;
    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安全管理与操作;
    5.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的健康防护;
    6.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应急预案与应急演练;
    7.医疗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及医疗废物焚烧操作案例 。
五、培训师资
    拟邀请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各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等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六、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 培训费用: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用、资料费、证书费等。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一期无废城市与危险废物处置(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如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名称”。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无废城市管理技术人员》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无废城市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可作为岗位聘任、专业定级和参与继续教育的水平依据(继续教育计24学时)。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1. 请于培训开班前一周填写报名表传真或者邮电至会务组,经核实确认,会务组提前一周以邮件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更换。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18910262511)邮箱:
252887200@qq.com
    4.监督电话: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孙自利(010-62210689)

无废城市与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表.docx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保科普365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