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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期“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9-11 20:01: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排污状况自行监测责任和义务,根据环境保护部发行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提出技术指导,支撑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对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的制定、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信息记录和报告要求等作出明确规定。为推进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实现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自证排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自行监测制度的建立也为环境信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税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支撑和保证。
为了进一步提高各级环保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提升自行监测专业技术,推进重点监控企业通过环境管理制度的改革、环境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环境守法体系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与北京绿色世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课程安排一(废水监测):
(一)排污单位废水自行监测: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2.新修订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3.水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现场验收要求;
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氨氮等)安装技术规范(HJ353-2007)》标准修订解析;
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氨氮等)验收技术规范(HJ354-2007)》标准修订解析;
6.《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解析;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要点;
(二)排污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
1.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要求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与核查管理要求
3.排污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对策
4.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税法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
5.排污许可证环境监管执法目标与要求
课程安排二(废气监测):
(一)排污单位废气自行监测:
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解析;
2.《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代替HJ/T 75-2007)》解析;
3.《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6-2017代替HJ/T 76-2007)》解析;
4.新修订的固定污染源废气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5.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控制要求及现场验收要求;
6.《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技术规定(试行)》;
7.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审核要点;
(二)排污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立:
1.排污许可证台账记录、整理、维护等管理要求
2.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与核查管理要求
3.排污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对策
4.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税法要求企业承担的责任
5.排污许可证环境监管执法目标与要求
二、参会对象:
环保系统执法相关人员、科研院所、第三方环保公司、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第三方运营机构、污染源企业、环境监测相关从业人员。
三、培训师资:
拟邀请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监测司、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省环境监测相关领导和专家授课。
四、培训时间地点:
1.废水监测培训
(1)时间:2019年10月25日-27日 (25日全天报到)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3)报名截止日期:10月23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培训将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2.废气监测培训:
(1)时间:2019年11月22日-24日 (22日全天报到)
(2)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报名截止日期:11月20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培训将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五、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废水监测或废气监测”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废水监测或废气监测培训费(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水监测)》和《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废气监测)》)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3.证书效力:该证书可作为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从业人员能力考核的证明,该证书并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专业能力培训的证明;可作为项目承接、招投标、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并记录相应学时。
六、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传真或邮箱报名,经主办机构核实报名申请表后确认培训资格,我们提前一周以电子邮箱方式发送《学员报到须知》;
(请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如无特殊情况,已开发票不予更换)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老师:朱武科 手机:18910262511 邮箱:252887200@qq.com
七、监督电话: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刘永杰

 

附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技术与排污许可制度管理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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