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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7-30 15:47: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中环学组字[2020]54

各有关单位:

81日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将陆续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工作。原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的人员,在证书有效期到期后的1年内可通过网络视频课的方式,学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专题课,自行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现将继续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证书》(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合格证书且到期1年以内的技术人员。证书到期1年以上的人员需重新参加培训。

二、提交材料
1.继续教育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已持有的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在线完成学习的证明(网课结束后自行打印证明);

三、网络学习方法

1.请自行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服务平台http://train.chinacses.org ,点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栏目进行报名和学习。

2.学习完成后,请自行下载学习证明并打印。

3. 继续教育费用:1000/人,包括培训费、在线课程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完成缴费后,请备注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学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学员姓名,例: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小明/小华/小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刘老师
  电话:010-82211021(兼传真)
  邮箱:chan0420@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中国环境科学学会609


附件:“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继续教育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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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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