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组教字[2017]35号
各有关单位:
排污权交易是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达到有效控制排污总量、保护区域环境的目的。各个企业有自己的排放份额,如果企业采取减排措施,那么排放指标和实际排放量之间的差额就可以进行交易。利用经济手段是环境政策改革创新的最新发展和趋势。排污交易是环境经济政策中有效手段,在解决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和全球环境问题中越来越显示出重要性。为了掌握和推进排污交易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我会联合北京产经培经济咨询中心共同举办“排污权有偿使用及排污权交易培训班”。欢迎组织本系统、本地区有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排污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政策(总体目标、指标分配和管理体系、分配和交易管理制度、保障措施等);
2、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火电行业二氧化硫的分配方法、排污交易条件和程序、排污权的有偿使用、监督处罚措施等要求和规定);
3、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权有偿使用与排污交易技术(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方法、交易的程序和原则、交易的评估和指标的管理等);
4、排污权初始分配理论及排污权性质、权利主体、公众参与等法律制度构建;
5、排污权分配量核定技术要点;
6、排污交易指标的分配及交易规则;
7、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案例及实施障碍;
8、水污染排放交易案例及实施障碍;
9、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及推行排污权交易政策的障碍要素;
10、排污权交易市场模式与产权建设;
11、国内外在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和气候变化等领域实施市场手段和排污交易的政策经验;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邀请排污权有偿取得及排污权交易有关专家主讲。培训结束后,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保护专业技术培训证书”,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 开设查询服务。
三、培训对象
各地环保部门业务负责人及监测机构,项目建设单位,各排污企业,排污交易部门,环境评价机构,环境(水利)规划(研究)院,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环境污染设施运营单位,供排水及污水处理企业等相关人员。
四、时间和地点
昆明市 2017年06月20日-22日
五、收费标准
培训班收费标准为1800元/人(含资料费) 由北京产经培经济咨询中心统一开具培训费发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010)88496850
传 真:(010)88496893
联 系 人:王嵩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继续教育部:010-82211021
联系人:刘永杰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