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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1 15:41: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中环学组教字〔2023〕5 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成立于1978年,经过四十多年的不懈奋斗,已经成为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影响最强、水平最高的科技社团,成为国家生态环境科技事业的重要力量。20224月,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九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王金南院士为理事长的第九届理事会。

在生态环境部和中国科协指导下,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以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学会”为目标,切实履行“四服务”职责,取得了优异的成就,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获中国科协“优秀科技社团建设”“世界一流学会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学会建设”支持,获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扶贫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抗疫学会等荣誉,综合实力居全国学会前列。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充分发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服务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根据《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章程》,现将发展单位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范围

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企事业单位;地方各级环境学会,其他依法注册的学术性或公益性社会团体;关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其他机构和组织等。

二、会费标准

团体会员单位:5000/年,25000/5

理事单位:20000/年,100000/5

常务理事单位:50000/年,250000/5

三、入会手续

1.热心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遵守环境学会《章程》,自愿加入本会;

2.符合环境学会《章程》会员条件,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3.登录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服务”平台(https://chinacses.scimall.org.cn/member/login.php),提交入会申请及相关材料;

4.入会申请经审核批准,并按标准缴纳会费后,颁发证书;

5.如果申请单位一次性缴纳会费超过1年(最高5年),相应增加证书有效期年限;

6.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特邀理事或特邀常务理事,经常务理事会批准,代表本单位行使《章程》和有关规定认定的单位会员权利,参与有关工作。

四、会员服务

1.优先优惠参加本会及分支机构的各类学术活动;

2.优先享有参与本会人才举荐、成果鉴定、环境技术验证、成果转化、投融资与社会推广等服务;

3.获得最新科技信息和国内外行业动态,优先在“会员服务与管理”公众号、《学会通讯》上免费刊登有关信息;

4.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可获赠本会寄送的期刊杂志等资料;

5.优先获得本会给予的专家咨询;

6.优先参与本会定期举办单位会员交流年会等政产学研交流活动,本会可协助举办技术培训等。

五、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礼士路支行

银行账号:  7501 0188 0003 31250

六、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网络部  陈会婵、吴 蕾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54号,100082

电话:010-8221102162210736

网站:www.chinacses.org

电子邮箱:chc@chinacses.org

 

附件: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单位会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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