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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63期“环境监理专业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3-13 14:26:0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动环境监理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北京权仟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63期“环境监理专业技术培训班”。欢迎相关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3413-14

报到时间:2023412

培训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二、培训对象

1.建设系统工程监理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2.建筑单位相关从业人员

3.环保系统相关单位从业人员

4.相关行业拟从事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5.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在校师生

三、培训内容

1.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新环保法及环境监理法理基础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解读

4.工程环境监理概述

5.工程环境监理组织与环境监理岗位职责

6.工程环境监理的前期准备

7.工程环境监理现场工作

8.工程环境监理文书撰写

9.工程环境监理目标控制和工作程序

10.典型行业环境监理案例精选及实践分析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600/人,包括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证书费等。已持有环境监理培训证书并到期,可申请继续教育换发新培训证书,继续教育培训费为1000/人。食宿费用自理。

五、结业考核与证书颁发

培训结束后学员经考核合格,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合格人员名单可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上进行查询。

六、报名与缴费

1.自愿报名。开班前3天截止报名。学员可通过微信、电邮、学会网站等进行报名。因证书制作需要,请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标准1寸证件照(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电子版)。参加继续教育人员,报名时请附原证书复印件。

(微信扫一扫 在线报名)

2.请按附件报名表中的汇款账号缴费,并请备注“第*期环境监理+学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学员姓名。个人汇款请备注准确的发票抬头。培训费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统一收取,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电子发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机:13552808557(同微信)

  箱:hyb@chinacses.org

  机:010-63701383

  址:http://train.chinacses.org/

七、培训监督与管理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010-82211021 刘老师、陈老师

 

附件:“环境监理专业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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